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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关于峰谷电价的通知

来源:北京三木堂暖通技术有限公司 时间:2012/12/25 10:27:30
11月2日,京华时报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,从2006冬采暖季开始,未来三年内,北京市电采暖用户冬季采暖电费仍将实行峰谷电价的优惠政策,具体标准与居民峰谷试点电价相同。

北京市发改委称,考虑到分户电采暖居民采暖季用电和支出的实际情况,经市政府批准,从今年11月到2009年10月的三年内,北京市居民分户电采暖用户采暖季用电价格,暂按居民峰谷试点电价管理,具体为每年采暖季(11月1日—3月31日)低谷时段(22:00—6:00)电价为0.3元/千瓦时,高峰时段(6:00—22:00)电价为0.4883元/千瓦时。

从2002年11月1日起,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,北京地区实行电采暖的用电单位和居民,实行峰谷电价。具体优惠方案为,早7时至晚11时,按当时居民电价0.44元/度计价,晚11时至次日早7时,按低谷价0.20元/度计价。这一优惠政策是为了鼓励市民避开高峰时段,合理利用电能。今年6月30日,根据国家规范电价的要求,北京市进行了电价调整,普通居民电价从0.48元/度调整为0.4883元/度,并在东西城部分平房院居民中试点峰谷电价。为配合试点,取消了冬季电采暖用户低谷电价政策,居民电采暖用户执行全市统一电价,同时按照北京市市政管委等12部门制定的《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》进行补贴。

此政策出台后,引起众多电采暖居民用户的关注,市民多次将意见反映到市发改委。居民认为,取消电采暖峰谷电价优惠政策后,居民需到工作单位领取节能采暖补助,这样手续会非常繁琐,使居民享受优惠政策变得麻烦,成本提高,而且目前各单位性质复杂,一些在私企、外企工作的人很难领到补助,单位能否给补贴,什么时候给都不能保证,将使居民利益受损。此外,如果取消峰谷电价,居民的取暖费将上涨30%-50%。

市发改委在接到市民的意见后,曾专门在8月16日召开了见面会,由发改委主管领导接待并解释相关问题。昨天,发改委在其网站贴出了《关于居民分户电采暖用户电价问题的说明》,明确电采暖用户采暖季电价仍将实行峰谷电价。

据了解,在2003年时北京市已有1000万平方米的建筑、约有20多万户居民住宅使用电采暖,主要集中在东城区和西城区的历史文化保护区内。

链接:北京市党政机关明年实施分时电价

据竞报报道,继今年市民峰谷电价政策试点推行后,明年起,北京市党政机关、学校都将实施峰谷分时电价。记者昨天了解到,针对今年两会期间聂启明等14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“缓解首都夏季电力供应紧张局面”的议案,北京市发改委答复称,2007年党政机关、学校、医院、军队等都将纳入北京市峰谷分时电价实施范围,届时,峰谷分时总电量将占到全社会总电量的74%。

近几年来,随着北京市空调使用率的提高,夏季用电量大幅度上升,使北京市电网负荷频频进入紧张状态,仅依靠新建电厂增加供电能力来解决难以办到。据介绍,今年北京市已经将实施峰谷分时、尖峰电价的范围扩大到商业和非工业用户。

今年7月,北京就已经推行了居民峰谷电价政策试点。试点范围为西城区已使用单相电子式网络表的居民一户一表用户、东城区已使用单相电子式网络表的分散式居民电采暖用户。
按照规定,居民峰谷电价的峰值和谷值之间存在将近两角钱的差价。峰时段为6时至22时,电价标准为0.4883元/千瓦时;谷时段为22时至6时,电价标准为0.30元/千瓦时。据了解,运用价格杠杆可引导电力资源合理消费,优化用电结构,缓解电力供需时段性矛盾。

另据了解,新增大中型公共建筑中强制使用蓄能空调技术,是缓解夏季空调用电尖峰负荷持续快速增长的最有效手段。目前,地方政府强制标准正在积极研究中,要求供冷面积大于等于3万平方米的新增公共建筑项目必须具备蓄冷功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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